《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企業(yè)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比例向個人支付的所得稅,計入企業(yè)當期成本費用。前款所稱個人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個人的單位和非營利組織?!吨腥A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同時規(guī)定,“對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財政許可的權限和程序繳納”??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自然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8號),個人作為納稅義務人應自行選擇是否為自然人繳納稅款。
一、對自然人取得的工資稅前扣除項目
對自然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339號)規(guī)定的標準計算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所得,以支付給其本人或其委托人的全部勞務報酬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每一納稅年度應稅所得額減除費用一萬元后的余額,作為勞務報酬納稅;對稿酬收入,以支付給其本人或其委托人的稿酬所得為應稅所得額,減除適當的費用后的余額作為稿酬支出稅務處理問題確定(在稅法允許范圍內)。對個人從事的與取得工資薪金有關的勞務作業(yè)或者提供勞務派遣服務有關的費用支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于福利性支出,應當區(qū)分不同情況做好成本費用分攤:(1)由自然人提供或者支付給其本人或其委托人履行撫養(yǎng)義務或者贍養(yǎng)義務;(2)由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二、個人支付的勞務報酬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規(guī)定,個人從事勞務活動取得的報酬,為勞務報酬。勞務報酬是指個人從事各種勞務活動而取得的報酬,包括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工資、薪金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勞務報酬計征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55號)的規(guī)定,個人從事房屋裝修收入、個人支付給其他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以及與房屋裝修相關的費用支出,不屬于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減除費用的項目,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上述補貼、津貼和與房屋裝修有關的費用支出可以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額,也可以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額計算納稅。上述補貼、津貼,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補貼、津貼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56號)中對該補貼、津貼項目的規(guī)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從工資外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及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按照2000元/月乘以稅率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以及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且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0元,并符合《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三款有關“其他所得”的規(guī)定的個人。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計算方法為:以每戶每年12000元(含12000元)以下為一個納稅年度。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為:減除費用按200元/月乘以稅率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個體工商戶營業(yè)期限,可以從申請設立之日起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注:對“個體工商戶”是“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或私營企業(yè)的投資人和個人獨資個體經營者”之簡稱。其中,前款所稱個人所有的單位(不包括個人獨資)直接向其雇用的人員支付工資或者薪金所得收入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月(按季)的,該所得可以減除費用20元(200元/月);以上部分所稱個人所有的單位或者個人僅限于在本單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四、個人為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報酬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項目,是指個人從事勞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從事勞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包括:(一)從事設計、裝潢、安裝、修理勞務以及其他勞務所取得的所得;(二)從事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勞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三)從事設計所取得的收益;(四)從事技術咨詢、技術轉讓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五)從事廣告設計說明、繪圖、裝潢設計、安裝制作、修理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需要注意的是,這并不是一個統一的概念。根據國稅函〔2009〕778號文規(guī)定,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在兩個以上的項目提供勞務取得收入,以兩個項目之間存在關聯關系的,納稅人應按照勞務費標準確定各自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不是固定金額,而是根據相關勞務報酬的性質確定支付金額;如果納稅人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同時在兩個以上項目提供勞務,則根據支付金額確定應納稅額。
五、對個人與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之間的獎金提取,以支付給個人和實際承擔工作任務人員的比例確定;
企業(yè)因其生產經營需要,對職工進行獎勵時,可以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獎金,該比例不應低于20%;個人因其勞動貢獻而取得的經濟報酬或者獎金,應當依法按稅法有關規(guī)定征收個人所得稅,不應扣除其取得的勞動報酬或者獎金。上述部分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規(guī)范支付結算行為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77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實際承擔工作任務人員是指在企業(yè)工作中,個人因其履行職責、接受任務和完成任務等原因獲得的經濟報酬;其他情形人員是指按國家規(guī)定取得的津貼報酬;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獎金和其他獎金,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全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在本通知施行以前,按照本通知規(guī)定取得獎金、報酬、補貼等獎金所得的個人,繼續(x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個人事項的支付結算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有關補充規(guī)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關于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5號)第二條: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工資、薪金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七、總結:
企業(yè)福利費和福利費,兩者的區(qū)別在于福利費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員工福利費中,包含福利費,企業(yè)應當對福利費支出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福利費,作為企業(yè)人工成本。福利費包括各項福利、補貼,但不包括補貼個人而僅作為薪酬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中不包含住房公積金以及企業(yè)職工教育經費,企業(yè)不應將其作為薪酬管理費用來管理,企業(yè)薪酬費用不得在工資總額中列支。企業(yè)應當根據企業(yè)自身情況確定各種職工福利費的具體構成,以及相應的扣除標準和方法,并在實際發(fā)放時予以考慮。福利費與員工福利費雖然屬于人力成本范疇,但是在財務處理上都可以作為人力成本核算,而且在不同階段核算方式不同,對企業(yè)管理及財務數據影響也不同。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自然人在其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收入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稿酬收入,勞務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和其他所得。其中前兩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收入和財產轉讓、財產經紀收入等。本通知施行前已計入工資、薪金部分的收入,在本通知施行后可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大多數企業(yè)采取內部福利費扣除制度或直接支付員工,福利費在工資、薪金中并未計入人力成本范疇。但有一些地方稅務機關規(guī)定企業(yè)內部福利費直接計入薪酬成本,例如北京地區(qū)稅務機關規(guī)定發(fā)放春節(jié)過節(jié)慰問費時可以按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的比例扣除。有很多城市的稅務機關還沒有把此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個月后未辦理匯算清繳手續(xù)仍按原渠道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對扣繳義務人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強制執(zhí)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的收入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見,只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收入才能被作為收入入賬,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收入才能進入企業(yè)的成本費用,只有符合規(guī)定的收入才能按照相應的稅前扣除比例入賬,只有符合法定條件的收入才能按規(guī)定的稅前扣除比例計征個人所得稅。因此,在實務中,如果出現有員工不符合上述標準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作為員工福利進行計入企業(yè)成本費用或者工資薪金中,可以由員工直接向有員工福利性質的單位繳納稅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國家通過社會保障等法律法規(guī)對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幫助以及對其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中所發(fā)生的費用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