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人力成本比例一般在15%-20%之間,最多不超過30%。如酒店對客房服務員、清潔工、保潔員的成本比例,則要根據酒店的實際經營狀況、服務質量和酒店所提供的服務水平等而定,一般控制在20%-25%。

1、客房服務員

客房服務員包括:客房領班、房內服務員(在樓層值班)。每人每天工資80元,包括6個月的工資、獎金,工資收入包括房費及相關費用。工資標準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月平均工資3360元。

2、清潔人員

a、月收入標準:4000元人民幣;c、社保標準:最低一級城市每人每月1200元人民幣。

3、保潔員

a、在前臺及各個部門負責客房衛(wèi)生清潔,可按工作崗位要求進行打掃,負責清潔設備。b、負責公司辦公場所、會議中心、會客廳等公共區(qū)域的清潔工作,及時處理客人的投訴。c、在酒店設施或區(qū)域清掃中,應做到地面清潔,不留衛(wèi)生死角,不亂倒垃圾。d、負責協(xié)助各部門完成辦公場所日常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食堂廚師

負責菜肴的加工制作,包括炒菜烹飪及衛(wèi)生清潔工作;負責菜品原材料的采購;負責客人就餐后的餐具和食品處理。

5、其它輔助人員

酒店其他輔助人員包括:酒保、領班、服務員、廚師等。一般員工人數在50人以下,占總員工的15%左右,20-30人為佳,每名員工每月薪酬約4500元左右;超過30人則不考慮特殊因素。上述人員的用工原則和用工形式都是根據酒店經營管理的需要而制定。如需要一定數量的專職廚房輔助人員則按照當地政府規(guī)定招聘為主、市場招聘為輔原則來確定,而其余崗位和工作人數則要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安排和具體分析,并制定相應的工資方案。同時,還要注意根據政府政策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對酒店的輔助人員進行合理安排。